1. 申請手續經由社會福利署,醫務社工或非政府機構轉介及輪候。
2. 退院手續必須一個月前書面通知院方,並簽署有關文件。
3. 名額及收費全院住宿名額共150名(女性名額118人,男性名額32人)。收費按社會福利署資助院舍所訂之標準辦理。